第102章 以铜赎罪(1/ 2)
邹凤炽无奈,只好从腰间扯下一块玉佩对骆宾王说:“骆主薄,以这块玉佩的成色,作价三十吊钱,意下如何?”
骆宾王看了一眼卢照邻,卢照邻示意让他自己拿主意,他点点头:“可!”
武三思这时立即说:“苏街使,该赔偿的也赔偿了,这下能放某走了吧?”
“不能!”
武三思急眼了:“钱也赔了,骆主薄等人也不再追究了,怎么还不能放我等离去?”
苏扬冷冷道:“尔等涉嫌寻衅滋事,扰乱街道市坊治安,互殴致人伤残!蔡判官,按大唐律,这种情形该如何判决?”
蔡判官立即说:“回街使,以拳脚伤人要拘押十日,以器物伤人要拘押二十日,以刀剑等利刃伤人要拘押三十,当场致人死亡或事后受伤者死亡以死罪论处!”
“现在本官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以犯夜之罪论处,你们每人笞刑二十;第二,拘押尔等十日,十日之后再释放,期间所需吃喝饮食折算成钱要如数上交,你们选择如何选择?”
笞刑就相当于鞭刑,用竹板或荆条行刑,这东西打在身上虽不致命,却能打得皮开肉绽。
卢照邻是一个病人,笞刑肯定是受不了的,至于拘押十日,还不如要了他的命,他急忙说:“禀街使,能否有其他选择?例如以铜赎罪?”
苏扬听得一愣,扭头问蔡鹤:“蔡判官,唐律有以铜赎罪的条款否?”
“回街使,有的!笞刑十次需赎铜一斤,二十次就是两斤!现今涉事双方都愿意调解,苦主也获得了赔偿,卑职以为此事没有造成太大的危害,可以允许他们双方以铜赎罪!”
苏扬听完后问卢照邻:“同意以铜赎罪,每人缴纳两斤铜钱(三百二十文),武三思、邹凤炽,尔等是否也需要以铜赎罪?”
能用钱解决,邹凤炽当然不愿意坐牢和受笞刑,他立即答应说:“愿意、愿意,武将军的赎金也由某缴纳!来人,取四斤铜钱来!”
苏扬又道:“为了给你们提个醒,防止你们再犯,本官决定你们被释放之前必须缴纳保释金,保释金的多寡按照身份高低和家产财富而定,骆宾王和卢照邻各自需缴纳保释金十吊钱,武三思需缴纳保释金二十吊钱,邹凤炽需缴纳保释金二十吊钱!”
“三个月之内,尔等任何人都不得离开长安城,每个月初一必须到本署报道!若没有按时前来报道,则没收保释金!三个月之后,若是这期间每月按时前来报道,并没有再犯事,保释金如数退还!”
武承嗣皱眉问道:“唐律中似乎没有这个规定吧?苏街使难不成要私自立法?”
苏扬冷哼:“县衙不管这案子,难不成就让你们逍遥法外?本官这么做也是为了你们好,也是为了百姓好,并未从中渔利,尔等就算告到陛下面前,本官也不惧!本官只问你们,交还是不交保释金?”
“交交交,立马就交!”邹凤炽急忙答应,吩咐儿子邹远宏:“还不快去拿钱?”
“是,父亲!”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