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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 第一场比试(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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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贵族见有好戏看,当然也是非常兴奋,纷纷吵着现在就比试。其实他们只是想看热闹罢了。

我当然最倾向于先比试不会造成伤害的枪法,但是又怕李梅不够成熟,枪法比试中失利后恼羞成怒在武器格斗中下死手,所以找了个借口称:

“枪法比试需要准备,因此还是先比试武器格斗吧!你们各自需要什么武器?”

霍克的要求很简单,侍卫的佩剑即可。让我没想到的是李梅此行居然带了她的宝剑……这丫头想干嘛?我满头黑线啊!

两人订下的规矩是点到为止,制住对方就算赢了。另外不可以离开会场中心地毯的巨型菱形花纹,谁先离开谁就输了。

事到如今我也只能看着了,不过是此时手中多了一支金属杯子,是餐桌上用来拖鸡蛋的那种,我准备在万一出现状况的时候把这个东西扔出去制止可能造成的伤害!

但是我可不会什么安琪飞镖之类的,什么荡飞刀剑之类的我可做不到。这个锡制的杯子是我在危急时刻用来砸人的,这个还比较有把握。

两人各站菱形图案一脚之后,各自摆开了架势。

霍克摆了一个典型的西洋剑的姿态,这种姿态很便于人快速的前进后退,便于与对手保持最有利的距离,没看出来霍克还真是个练家子。

李梅则褪去外面的华服,摆出了个典型东方武功的起手势,为持武器的左手在前,持武器的右手在后。这丫头肯定是蓄谋已久的,我再次告诉自己,她里边居然穿了一身劲装,也不嫌热!

这种姿势其实说白了也是靠自己前面的左手比较精确的计算与对手的距离,右手在后持武器给自己留有充分的发力距离。

不过直肠子的西方人可能并不理解这样做的好处。

霍克是真不想和李梅打,因为他觉得输赢自己都非常丢面子,不绅士,不过随着李梅主动发起进攻,他便没有了胡思乱想的精力了。

没错,李梅的攻势太凌厉了!不同于霍克只能身体前后移动灵活,李梅的的动作是全方位的!简直如一只兔子一样突左突右,剑招也是凌厉无比。

好在霍克也属于那种灵动型的剑士,虽然面对李梅的攻势很不适应,但是凭借迅猛的格挡和前后移动都必过了李梅的攻击。

间或猛的发动一两下攻击,把迫近的李梅逼开。但是如果李梅自身不发生失误的话,以霍克的能力是攻击不到李梅的!

这让霍克郁闷无比,因为他知道最多和李梅耗体力拼个平手,赢是不可能了!

但是霍克可不想输,输了要向面前这个女人当众认错,这个是他万万接受不了的。所以面对李梅的进攻,霍克一边防守一边想办法,看看怎样迫和。

这就是霍克的优点,当他发现根本无法取胜时便会想办法迫和,这样至少不会让自己落入被动当中。

霍克的计划就是想办法把李梅诱入地毯上菱形图案的尖脚处,这样就可以把李梅的移动范围压缩到很小的一个范围内,说不定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而且即便不能把李梅关入角落,自己在角落里也没有问题啊,这样就不会被李梅转的发晕了不是?

于是霍克开始装作不支的样子逐渐后退,慢慢的先把自己放到角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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