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她在大宋比李清照更有名(1/ 2)
沈馥之的怒容里掺了三分疲惫。
她默默地盯着曾府唤来的郎中给姚欢包扎手指。
沈馥之觉得,通身充满了挫败感。自己虽说原是体面人家的闺秀,但命途有变后,整日在汴河之攀与三教九流打交道,也自诩不是随随便便哪个神仙妖怪就能欺负到头上的。
不想今日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外甥女险些又去阎王殿报道了。
令她如骨鲠在喉的是,若说当初姚欢被她继母火速嫁出去之事,自己的问题在于不够果断彪悍,应当早些雇几个城中游民力夫去姚宅把欢儿抢过来,那么今日的险境,她实在无法去预料和及早应对呐。
骄傲的人就是这般,平生最恨遇到自己把控不了的事态。
沈馥之隔着厕间的门,听到姚欢命悬一线的惨呼,却怎么都踢不开门时,那种绝望,仿佛刺椎,狠狠地扎进她的胸口。
当门终于被荣嫲嫲哆哆嗦嗦拿了钥匙打开后,她第一眼看到姚欢还能出现在自己眼前,还能爬过来在她脚下哀哭的时候,她沈馥之一把年纪也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嗓门,“啊啊”地就嚎起来。
嚎得片刻又哪里够出气,便要扑上去抓挠曾家那不知哪里冒出来、装神扮鬼要害人的小畜生。
荣嫲嫲一见不好,也大呼小叫地加入进来,试图扯开沈馥之。
“她姨母,使不得使不得,这是俺们曾府的宝贝疙瘩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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